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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业主(住户):
小区已交房完毕,为了业主(住户)车辆有序、安全的停放,现管理处对车辆停放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时间从****年**月**日起。
一、机动车停放:
1、小区实行月租制,停放场地为地下停车场,费用为:排量2.3L以下200元/月.辆排量2.3L以上(含2.3L) 300元/月.辆
2、临停车辆按小时收费,停放场地为地面,费用为:半小时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至4小时收取5元/部,超过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过夜车辆收取10元/部。
3、停车方法:车辆进入本物业时在门岗处领取停车凭证,出本物业时交还停车凭证(如遗 失需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4、月租办理方法:车主凭相关身份证明到物业管理处登记,交付停车费即可,车位有限,请从速。
二、非机动车停放:
1、本小区只针对业主实行月租制,停放场地为地下停车场,费用为:电动车25元/月.辆(含充电费) 自行车 5元/月.辆
2、停车方法:车辆进入停车场时领取停车牌,出停车场时交还停车牌(如遗失需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3、月租办理方法:业主凭相关身份证明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手续,领取停车牌。
三、以上费用表准物业管理处可按成都市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景新小区物业管理处
2015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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