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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管理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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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4 13:36: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物业服务管理的现状:
1、物业管理内容主要是小区的公共部位。小区公用设置的维修,不涉及业主室内部位。但有些业主却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不仅仅是保洁、保安、绿化,应无所不包,要求物业企业无偿为住户室内提供一切服务,一旦服务得不到满足,就以此为“借口”,拒交、少交、欠交物业管理费。
2、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缺乏知情权。从我市中心城区看,各物业服务公司都能做到明码标价收费,能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等,但对物业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物业服务公司没有严格按照严格规定“每年不少于一次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管权。
3、物业公司自身管理水平较低,开展和提供的服务项目单一、面窄。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的物业企业仅仅是面向居民住宅小区提供服务,而对居民住宅小区也仅仅提供保安、保洁、绿化等一些基本服务内容,缺乏服务创新意识。比如西苑小区物业公司,不能充分利用社区党建、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价格进万家等一系列社区建设活动的契机,拓展服务平台,只好在收费率不到70%的情况下,靠出租店辅租金来负债运转。全市没有一家开设代接送小孩、代灌液化气、代家政服务等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4、物业企业员工素质不高,服务不规范,认为物业服务是简单劳动,于是低薪聘请一些文化低、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上岗。即便是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也还是停留在基本技能的初级阶段,还没走向由劳动部门参与的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与鉴定,致使物业服务工作不到位,不按规范操作,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素质不一,高品位的物业公司无从查找。
6、业主委员会工作滞后。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绝大部分小区都没成立业主委员会,虽然有极个别社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都没有形成和发挥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桥梁与纽带的作用: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对物业服务与公共财务的收支疏于监管。同时,由于业主委员会自身缺乏对物业相关政策、规定的了解、理解和运用,致使物业企业单方说了算,而业主委员会却对物业的管理事项难以决策。
7、有个别业主过度强调个人的实用性利益不顾社区整体外观形象的共同维护。如:防盗钢窗、空调等的安装零乱;私占公共场所,拥堵通道;随意丢弃堆放生活垃圾,这些行为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物业公司的工作难度和不应有的工作量。
8、物业企业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选举、公开招聘的规定没有得到全面执行。目前,**市中心城区各居民住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企业都是前期物业开发代管,后期物业则是由开发商将原来分管物业的人员分离出去,重新注册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成立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来接管社区。不论是前期还是后期物业,都没有通过市场公开竞争招标,由全体业主自主选举物业管理公司,致使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缺少明细、欠缺可监督性。
9、市场体制不活,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不均,增加了物业公司管理成本,导致不少物业公司负债经营。如;**市康居蒂景湾居民住宅小区,公共服务水电都是按商业用户执行,甚至居民楼道公用照明也是无价可讲,价位的顺势反差加重了物业公司的管理成本,以致企业通过变术来减少债务,实行勉强运转。
10、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的问题,小区分期建设及附属物配套工程未完全峻工而提前交付,有些配套设施如水、电、气工程不配套,造成物业公司开展工作困难,影响物业服务质量。
11、如何加强监管、规范行为?如何引导物业公司和业主搭建互盈载体?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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